如何办理进口付汇核销

2024-05-19 01:52

1. 如何办理进口付汇核销

如何办理进口付汇核销
一、进口付汇核销监管部门的职责
(一)整理银行报送的进口付汇核销单,录入有关数据。一般要求隔日录入完毕并按付汇日期将核销单归档。对有问题的核销单及时与银行联系改正。待国际
收支统计申报2.0版软件稳定运行之后,进口付汇核销单数据直接从该软件系
统中提取,取消手工录入工作。
(二)审查进口单位的进口到货报审和未到货报审,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报审表录入计算机。审查三项内容:
1、进口单位在报审表上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单据的内容是否一致无误;
2、审核付汇单证与报关单内容是否一致;
3、手工操作时审核进口单位提供的报关单表面是否与海关的要求一致,即是否有防伪标签、海关编号,是否有清晰的海关验讫章等;使用报关单核查系统
后用计算机核查报关单的真伪。
经审核无误,即在报审表和报关单上加盖报审章,将报关单和报审表(第一联)归档存放,将报审表(第二联)的内容录入计算机;如第一项有问题,则请进口单位更正报审表的内容后再报审;如第二项、第三项有问题,以及报关单属
于按规定应办理二次核对的范围之内,则留存有关报关单进行二次核对,经鉴别结果为真实者即将报关单退还进口单位留存,经证实存在问题的即按有关规定移交外汇检查部门处理。
(三)进口付汇备案表审核及签发
进口付汇备案表是针对一些核销方式较特殊、银行资金风险较大及逃套汇发生频率较高的进口付汇,如远期信用证、异地付汇、转口贸易、预付款等所采用的一种事前登记、初审办法。办理备案表表明外汇局已对上述付汇进行了重点跟踪、登记,并按期要求进口单位凭有关凭证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
二、进口付汇核销报审流程
(一)
进口付汇到货的数据报审
1、概念
进口付汇到货报审是进口单位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的要求,按月将\"贸易付汇到货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报送外汇局审查的业务过程和手续。
2、业务审核单据
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规定,进口单位\"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进口单位在办理到货报审手续时,须对应提供下列单据:
(1)进口付汇核销单(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则报关单号栏不得为空);
(2)进口付汇备案表(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为\"正常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4)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均为打印件并加盖公司章);
(5)结汇水单及收帐通知单(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不为\"境外工程使用物资\"及\"转口贸易\",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
上述单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准确。
3、办理进口付汇报审业务手续:
(1)进口单位须备齐上述单据,一并交外汇局进口核销业务人员初审。
(2)初审人员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单据,应在向企业报审人员明确不能报审的原因后退还进口单位。
(3)初审结束后,经办人员签字并转交其他业务人员复核;
(4)复核人员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单据,应在向企业报审人员明确不能报审的原因后退还进口单位。
(5)复核无误,则复核员签字并将企业报审的全部单据及IC卡留存并留下企业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
(6)外汇局将留存的报关单及企业IC卡通过报关单检查系统检验报关单的真伪。如无误,则将IC卡退进口单位,并在到货报审表和报关单上加盖\"已报
审\"章;如报关单通不过检查,则将有关材料及情况转检查部门。
(二)进口付汇备案手续
进口付汇备案是外汇管理局依据有关法规要求企业在办理规定监督范围内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向外汇局核销部门登记,外汇局凭以跟踪核销的事前备案业务。
1、企业在办理下列付汇或开立信用证业务时,须办理备案手续:
(1)
开立90天以上(不含90天)的远期信用证;
(2)
信用证开立日期距最迟装运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
(3)
办理90天以上(不含90天)承兑交单的承兑业务;
(4)
提单签发日期距付汇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的付汇交单业务;
(5)
付汇日期距预计到货日期超过90天的预付货款;
(6)
超过合同总额的15%且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预付货款;
(7)
报关单签发日期距付汇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的货到汇款业务;
(8)
境外工程使用物资采购的付款、开证业务;
(9)
转口贸易的付款、开证业务;
(10)不在名录内企业付汇、开证业务;
(11)\"受外汇局真实性审核进口单位名单\"内企业的付汇、开证业务;
(12)经外汇局了解认为确系特殊情况,有必要重点跟踪付汇业务。
企业在办理上述备案业务前,须对应报审已签发的预计到货日期在上月1日前的备案表的到货情况;否则,不予办理。
2、进口单位在办理备案业务时,须对应提供下列单证:
(1)
进口付汇备案申请函(申请函内容应包含申请备案原因及备案内容);
(2)
进口合同正本及主要条款复印件;
(3)
开证申请书(如备案原因为\"远期信用证\",则该开证申请书上应有
银行加盖的业务章);
(4)
进口付汇通知单及复印件(如结算方式不为\"托收\",则企业可不提
供该单据);
(5)
电汇申请书(如结算方式不为\"汇款\",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6)
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复印件及IC卡(如备案原因不为货到汇款、信
用证展期,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及IC卡);
(7)
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单或转口所得的信用证(如备案原因不为\"境外工
程使用物资\"、\"转口贸易\",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8)
预付款保函(如备案原因不为\"90天以上到货\"、超过15%且超过等
值10万美元的预付货款,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9)
进口付汇备案表;
(10)特殊备案情况下,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
上述单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准确。
3、企业在办理进口付汇备案业务时应根据不同的备案情况对应提供上述单据,并按照下列要求完成备案手续:
(1)
企业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有关单据交外汇局核销业务人员初审;
(2)
初审无误,审核人员将单据报送主管领导审批;
(3)
业务人员应于企业备案当日(或次日,\"受外汇局真实性审核进口单位名单\"内企业除外)将通过初审的单据报送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在次日(或第三日,\"受外汇局真实性审核进口单位名单\"内企业除外)将审批结果退审核人员;对于审批未通过的备案,审核人员须及时向企业讲明原因。
(4)
审批通过后,由审核人员通知企业(或由企业主动查询)备案结果,并将加盖\"进口付汇核销专用章\"的备案表及所附单证退还企业;同时,将备案表第四联及有关单证复印件一并留存、输机;

如何办理进口付汇核销

2. 付款核销的流程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核销流程(一)申领核销单1.核销单全部备案后,核销员本人持“中国电子口岸”操作员卡登陆口岸网站。2.点击“出口收汇”进入,点击核销单申请,输入份数确定。3.填制纸质申领单。4.带操作员卡,申领单,公章,条型章,代码证;核销员证,去外管局领纸质核销单。(二)、领用核销单1.核销员本人持“中国电子口岸”操作员卡登陆口岸网站。2.点击“出口收汇”进入,点击“口岸备案”,依次输入核销单号,点查找。3.点击下划线单号,输入使用口岸的代码,确认。(三)、核销1.核销单退回后,核销员本人持“中国电子口岸”操作员卡登陆口岸网站。2.点击“出口收汇”进入,点击“企业交单”,输入核销单号,点查找。3.点击下划线单号,点击交单,确定。4.进入“出口退税”窗口,点击“数据报送”下的“选择报送”勾出相应的报关单号,选择报送。5.7天后,带银行盖过章的银行水单,填制完整的《企业逐笔核销报告表》和《企业批次核销报告表》(一份核销单对应一份或多份银行水单填写逐笔表,多份核销单对应一份或多份银行水单填写批次表),报关单核销联,纸质核销单到外管局核销处核销,核销费8元/份。【摘要】
付款核销的流程【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核销流程(一)申领核销单1.核销单全部备案后,核销员本人持“中国电子口岸”操作员卡登陆口岸网站。2.点击“出口收汇”进入,点击核销单申请,输入份数确定。3.填制纸质申领单。4.带操作员卡,申领单,公章,条型章,代码证;核销员证,去外管局领纸质核销单。(二)、领用核销单1.核销员本人持“中国电子口岸”操作员卡登陆口岸网站。2.点击“出口收汇”进入,点击“口岸备案”,依次输入核销单号,点查找。3.点击下划线单号,输入使用口岸的代码,确认。(三)、核销1.核销单退回后,核销员本人持“中国电子口岸”操作员卡登陆口岸网站。2.点击“出口收汇”进入,点击“企业交单”,输入核销单号,点查找。3.点击下划线单号,点击交单,确定。4.进入“出口退税”窗口,点击“数据报送”下的“选择报送”勾出相应的报关单号,选择报送。5.7天后,带银行盖过章的银行水单,填制完整的《企业逐笔核销报告表》和《企业批次核销报告表》(一份核销单对应一份或多份银行水单填写逐笔表,多份核销单对应一份或多份银行水单填写批次表),报关单核销联,纸质核销单到外管局核销处核销,核销费8元/份。【回答】
亲亲~付款单据核销处理方法:去地税局前台要份核销表,填好表格,带上地税证和发票领购本找专管员帮助核销。地税机打发票作废核销时限3个月内。地方税,中央税的对称。由一国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一类税收。是依据税收的征收管理权及收入支配权进行的分类。地方税即隶属地方固定财政收入,由地方管理和使用的税种【回答】

3. 付款核销的流程

亲亲您好哦,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已经为您查询到这个问题的答案:一、进口付汇核销基本流程:第一步:进口单位经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或备案取得进出口权,并取得中国电子口岸IC卡。第二步:进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向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列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第三步: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进口单位办理“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手续。I第四步:进口单位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判断是否需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手续。如需要,则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手续,领取进口付汇备案表;如不需要,则进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证或购汇手续。第五步:进口单位在有关货物报关后一个月内到外汇局办理进口核销报审手续。【摘要】
付款核销的流程【提问】
付款核销的流程怎么写?【提问】
亲亲您好哦,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已经为您查询到这个问题的答案:一、进口付汇核销基本流程:第一步:进口单位经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或备案取得进出口权,并取得中国电子口岸IC卡。第二步:进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向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列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第三步: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进口单位办理“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手续。I第四步:进口单位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判断是否需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手续。如需要,则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手续,领取进口付汇备案表;如不需要,则进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证或购汇手续。第五步:进口单位在有关货物报关后一个月内到外汇局办理进口核销报审手续。【回答】
订单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流转发票和入库单,如何流转。【提问】
亲亲,您好:1、公司无论采购任何货物,采购人员应先填写采购申请单,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估计价格,金额,运费、供货单位及付款方式   现金、支票、电汇等,并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由财务主管会计核实合同、核算成本,单价、金额及库存数量,经财务经理审核签字认可后,报总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向财务部办理借付款手续:并支取款项  现金或支票等:若有供货商发票未到而需先付款的,采购人员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由,报部门主管签字同意,财务经理审核落实,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按此流程办理付款手续。2、采购完成后采购员应在一周内报账,采购员持有效单据到财务部结算,即必须附有正确及有效的票据来证实支出,收据、发票必须是正本,并加盖对方公章,复印件、白条将不予受理,采购员采购时应尽可能要求供应商开发票  注:若不能取得收据原件应取得收据传真并同时注明该传真件与原件同具法律效力,交回财务部,以便财务做账。【回答】

付款核销的流程

4. 收汇完 如何核销

  现在核销各个地方规定不一样了,我是天津的,我们这边是网上核销就可以,不用去外管局了,除非有问题没有通过网上核销才去外管局柜台进行核销。你最好先弄清楚你们那边是要求网上核销还是去外管局核销。
  如果是网上核销,步骤如下:
  等核销单和报关单退回后,就可以在电子口岸上进行核销单交单和报关数据报送。步骤如下:
  1. 核销单交单
  出口收汇-企业交单-在“值”里输入核销单号-条件设定-开始查找-点击核销单号-交单
  2. 报关单数据报送
  出口退税-数据报送-查询报送-在“值”里输入报关单号(后9位数字)-条件设定-开始查找-(表头/表体)可以核对报关单电子信息是否和纸质报关单信息一致-信息无误后点击报送
  3. 交单后大概3-5天网上核销系统就会有信息,只要有了核销单信息后就可以进行核销。
  1)数据交换-数据提取-下载全部数据提取-折算率下载
  2)“正处理业务”中选择批次报审-新建-选择贸易方式(一般贸易)
  3)左上角:会跳出要核销的核销单号,点“添加”,就会出现在右边的位置
  4)左下角:银行收汇信息,点击“添加”,就会出现在右边的位置
  5)保存,放入“待审核系统”
  6)数据交换-数据报送
  7)“已报审业务”进行出口收汇核销信息登记表打印,做保存备用
  8)次日后,数据交换-数据提取-下载全部可用数据 就会收到核销结果
  这是我平时操作步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5. 如何在网上完成外汇结算核销流程

第一步:出口单位取得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的进出口经营权; 

第二步:出口单位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电子认证手续; 

第三步:出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出口单位电子档案信息; 

第四步:出口单位网上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 

第五步:出口单位凭操作员IC卡、核销员证、出口合同(首次申领时提供)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 

第六步:出口企业网上向报关地海关进行出口核销单的报关前的备案; 

第七步:出口单位出口报关; 

第八步:出口单位可以在报关出口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将已用于出口报关的核销单向外汇局交单; 

第九步:出口单位在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后,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如何在网上完成外汇结算核销流程

6. 一份核销单可办理几次付汇。

第一条 为完善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的经营进口业务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进口单位),以通过银行购汇或从现汇帐户支付的方式,向境外支付有关进口商品的货款、预付款、尾款等(以下简称进口付汇),应当按照本办法办理核销手续。第三条 “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以下简称核销单,见附件一)系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格式、进口单位填写、外汇指定银行审核并凭以办理进口付汇的凭证。一份核销单只可凭以办理一次付汇。第四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所有进口付汇的核销、检查和管理,并对进口单位和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监督、检查。外汇指定银行应当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核销单及有关报表,对外付汇的进口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报审手续。

7. 如何办理进口付汇核销

(2)初审人员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单据,应在向企业报审人员明确不能报审的原因后退还进口单位。 (3)初审结束后,经办人员签字并转交其他业务人员复核; (4)复核人员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单据,应在向企业报审人员明确不能报审的原因后退还进口单位。 (5)复核无误,则复核员签字并将企业报审的全部单据及IC卡留存并留下企业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 (6)外汇局将留存的报关单及企业IC卡通过报关单检查系统检验报关单的真伪。如无误,则将IC卡退进口单位,并在到货报审表和报关单上加盖“已报审”章;如报关单通不过检查,则将有关材料及情况转检查部门。 (二)进口付汇备案手续 进口付汇备案是外汇管理局依据有关法规要求企业在办理规定监督范围内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向外汇局核销部门登记,外汇局凭以跟踪核销的事前备案业务。 1、企业在办理下列付汇或开立信用证业务时,须办理备案手续: (1) 开立90天以上(不含90天)的远期信用证; (2) 信用证开立日期距最迟装运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 (3) 办理90天以上(不含90天)承兑交单的承兑业务; (4) 提单签发日期距付汇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的付汇交单业务; (5) 付汇日期距预计到货日期超过90天的预付货款; (6) 超过合同总额的15%且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预付货款; (7) 报关单签发日期距付汇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的货到汇款业务; (8) 境外工程使用物资采购的付款、开证业务; (9) 转口贸易的付款、开证业务; (10)不在名录内企业付汇、开证业务; (11)“受外汇局真实性审核进口单位名单”内企业的付汇、开证业务; (12)经外汇局了解认为确系特殊情况,有必要重点跟踪付汇业务。

如何办理进口付汇核销

8. 核销的异地付汇

异地付汇是指进口付汇交易的两个主体,即进口单位和办理付汇手续的外汇指定银行不属同一个外汇管理局管辖的,外汇指定银行对该进口单位的进口付汇需凭备案表办理。进口单位应当在付汇次月5日前,根据实际进口未到货情况和已到货情况,及时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贸易进口付汇未到货核销表、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及相应核销凭证。1、 往来核销的方法 总账中的核销只以核算项目和业务编号为准。对于业务编号,系统提供两种方法:“业务编号相同核销”和“业务编号不相同核销”。业务编号在录入凭证时录入,如果没有选择“业务编号不相同核销”选项,核销时按业务编号进行核销,列出业务编号相同但业务记录相反的凭证的信息,类似应收款中的核销管理,但总账的核销比较简单,不按收款日期而是按业务发生日期,这样在账龄分析表中则不存在到期或是未到期的情况,账龄的计算以业务的发生日期起、所有未核销的业务至截止日的时间。如选择“业务编号不相同核销”选项,则没有业务编号相同的限制,按顺序进行核销。所以用户应慎用该功能,建议先进行业务编号相同的核销,再进行业务编号不相同核销,而且建议用手工核销,这样能保证核销结果精确。对于核算项目,如果要进行核销的会计科目只带有一个核算项目,那么需要保证核算项目完全相同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往来核销;如果会计科目带的是多个核算项目,那么用户可以自行选择是在核算项目组合完全相同的情况下核销,还是选取核算项目组合中的某一个核算项目相同进行核销,关键在于核销的过滤条件中是选择了一个核算项目进行过滤还是选择核算项目组合进行过滤。在核销时,系统提供同一个方向的发生额,但一正一负的情况,如应收账款先录入一笔正的发生额100,而后又录入了一笔负数-50,这两笔发生额都在借方,可以进行核销,同理如果是同在贷方的一正一负的两笔业务也同样可以进行核销。在核销中可以选择不同的币别,如果是外币,对于原币已经核销为0但本位币没有为0的情况,应分开计算原币和本位币进行相应的计算。在进行核销处理时,此时显示的是分录的信息,通过查看凭证的按钮则可以查看相应的会计凭证。2、 核算项目和业务编号的要求 进行往来业务核销时,如果过滤条件中选择的是单个核算项目类别,那么核销双方只要该类别下的核算项目完全相同,才能进行核销;如果过滤条件中选择的核算项目组合,则核销双方只有核算项目组合完全相同才可以进行核销。核销时业务编号可以为空,业务编号都为空时,视为业务编号相同,可以进行核销。对于业务编号的要求,通过选项“业务编号不相同核销”控制。如果不选该选项,业务记录和业务编号不同,不可以进行核销的处理,系统提供了严格的控制。如选择该选项则对业务编号是否相同不控制。3、 核算项目组合情况下的核销处理 在核算项目是多个核算项目组合时,在核销的过滤条件可以按照组合来核销,也可以选取部分核算项目类别来进行核销。只需要在核销的过滤条件中选择好要进行核销的核算项目类别即可。4、 外币业务的核销处理 在有外币业务的核销时,是分币别进行核销的,所以有可能出现原币已为零而本位币还有余额的情况。对此总账中是通过调汇来进行结平本位币的余额的。但是,对于调汇的凭证,因其是多笔业务的一个合计数据,而且不是正常业务所产生的记录,无法进行相应的核销,所以在对外币的核销时,是按外币来进行核销的,本币是直接取其的真实的发生额,由此所产生的差额,在用户查询账龄分析表并按综合本位币查询时,系统自动将原币为零而本位币不为零的凭证(如调汇凭证)的发生额加入账龄分析表中,账龄按凭证的业务日期与截止日期之间的差额来确定,这样可保证账龄分析表中的余额与真实的余额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