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应当在哪里办理登记?

2024-05-19 01:38

1. 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应当在哪里办理登记?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应当在哪里办理登记?

2. 非上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吗?

非上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在现实生活中,相信大家都有听过有的人因为急需要资金来做应急而做过汽车或房屋的质押等手续。股市事实上也存在“质押”这个东西,那么今天就先让我们了解一下“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扩大一下知识范围!开始之前,知道买到牛股是很多投资者所希望的,那么先给大家发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一定不要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一、什么是“股权质押”?1.股权质押的意思股权质押其实就是这种担保方式,就是为了能让债务得到履行而为其做担保,债务人(公司)亦或是第三人依法将其股权暂扣给债权人(银行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务人是可以享受股权优先受偿的。文中所表示的“股权”既是包括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所给出的资金,而且也包括了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股票或者非上市股票。2.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原因 当公司进行股权质押,这种情况也就说明了,这个公司可能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关于财务状况无法正常经营了,迫切需要资金来补充现金流。出现这样的情况之后,就需要进行股权质押了:假如企业近期需要资金2000万,用股票质押的方式进行融资,假设由银行出借资金给他,折扣率为5折,那么实际拿到手的资金为1000万。防止他无法偿还银行本金,因此,银行设置了预警线和平仓线,保障自己利益不受损失,一般两者多为140-160%或130-150%。此外,公司进行股权质押是有上限的,通常情况下为股票质押的质押率的5成到6成,大多5折,期限普遍是半年至2年,这最后的质押率水平,我们要凭据公司资质来确定才行。这方面真的值得我们注意一下,股权能不能进行质押还是要看股权是否被冻结。3.哪里可以查看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一般的可以上上市公司的官网及某些金融终端等查询。在股市里一定要学会留意公司股权质押信息,其他重要的信息也是需要大家重视的。下面有分投资日历朋友们可以收藏起来 ,里边涵盖公司除权除息、新股申购和停牌复牌等具体信息:专属沪深两市的投资日历,掌握最新一手资讯二、股权质押是好事还是坏事?对股票有影响吗?股权质押它就是一种作用于融资的工具,是可以用来补充现金流,还有就是用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现状。但是,关于一些潜在的风险还是尚存的,例如平仓或爆仓以及为保持股权而丧失控制权。对股票产生的影响是好是坏,还是要按照实际情况来。1、利好股票的情况公司进行股权质押来获得流动资金的目的就是为了要经营主业或者是开展新项目的话,可以视为利好,这怎么说都是利于开疆扩土的事。还有,质押的是流通的股票的情况的话,即市场上所存的该股的股票数量都减少了,需求量变化不是很大,拉升该股所需要的资金量随之变少,处在市场风口的话,可以更容易开启行情。2、利空股票的情况上市公司仅仅为了偿还短期债务以及无关公司发展大计的支出的情况,公司财务的窘况也就被暴露了,投资者会减少对该公司的预期和好感度。再者,股权要是进行高质押,万一导致股票下跌,跌到了预警线,证券公司一旦出售质押股票,容易导致负面反馈发生,影响市场对该股票的做多情绪,最后可能使股价的下跌。不晓得手里的股票好不好?直接点下方链接测一测,马上就会出现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应答时间:2021-09-24,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3. 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需要什么手续

1、企业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证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副本、贷款卡;
3、公司股东同意质押的决议;
4、公司章程;
5、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的相关资料;
6、股权凭证,证券账户卡;
7、贷款机构要求准备的其他资料。
一、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根据工商部门的要求,国家工商总局要求的其他材料主要为:
1、出质人持股的公司同意股权出质的股东会决议;
2、出质人持股的公司章程中股权转让无禁止性规定的证明文件。
二、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问题
1、确定股权价值。
不论公司大小,股权都有价值,只是价值大小,但是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控制质押比例。
确定股权价值之后,质押率是控制风险的另一道防线。非上市公司股权的价值不象房产、车辆一样相对稳定,而是不断变化,而且,作为非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往往只有实际控制人最清楚,甚至公司的高管都不了解,这就为虚增股权价值埋下隐患。当调查清楚了企业的股权价值之后,为了谨慎,应确定相对较低的质押率。
3、签订协议办妥质押登记手续。
签订的协议是指债权债务的协议,质押只是个担保手续,是第二还款来源。
债务协议方面要有明确的约束条件,如,债务人违约的处理等条款。
按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按规定流程办理,这是形式上的要素。
需要关注的是,所有的质押申请资料中,对质押人的相关签字、盖章需要格外注意,防止萝卜章、假签字等,应要求对方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面签,签字前核对身份,还要在对方公司的经营场所签字盖章,尽量不接受对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
4、质押后管理。
即使是优质企业的股权质押,质押后也不能掉以轻心、万事大吉,而是要时刻关注对方公司的一举一动,了解公司及高层的动态,有没有违约、违规、负面消息,经营或投资方面有没有重大不利变化,发现异常,有权宣布债务提前到期,要求对方提前偿还债务或追加担保,或增加抵质押物等。

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需要什么手续

4. 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办什么手续

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要签订质押合同,由双方共同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质押登记,登记后质权设立。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第七条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一、股权质押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一)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
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有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正是由于兼备财产性和可转让性,股权才可以作为一种适格的质押物。因此,判断某公司的股权时候可以质押时,必须首先确定该股权是否可以依法转让。
(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三)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书面股权质押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以股权出质的,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办理出质登记。

5. 非上市公司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登记

《担保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基于现阶段公司法律相关规定不完善和公司制度运作不规范,上述规定存在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和现实操作的困难,很多股权质押效力之争即源于上述规定,不但妨害质权的顺利实现,也对公司股份交易造成不利影响。首先,股东名册本身存在固有的缺陷。1、股东名册在实践中被认可的程度低,未能发挥应有作用。公司法、担保法以及担保法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对于股东名册的内容、法律地位等规定虽然较为详尽,但是实际操作中未上市公司股东名册的应用非常有限。很多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建立股东名册或者建立之后又废除,交易中对股东身份的证明均依赖工商机关的记载。司法实践中,即使公司建立了完整的股东名册,法院、仲裁机构对股权的认定也以工商机关的登记为准,股东名册所记载的内容无法成为被法律认可的权威依据。2、公司的股东名册缺乏公信公示力。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名册制度,立足于意思自治,本质上是一种信用制度。这种信用制度的操作环境取决于公司严格依法运行。目前国内大多数企业法律意识不强,更谈不上履行建立股东名册、接受股权查询等义务。即使建立起股东名册,也缺乏联网、发布、查询的公示条件。股东名册保存在被出质股份所在的公司手中,该股权质押就不会为除了当事人以外的其他社会公众所知悉,因而也就不具有公示力和公信力。其次,担保法规定的非上市公司股份质押登记于股东名册的方式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容易引发不必要的争议。正是股东名册存在上述固有的缺陷,股份质押记载股东名册的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问题。质权人的质权能否顺利实现完全依赖于出质人诚实信用的程度,如果出质人不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将该股权出质的事实登记在股东名册上,或者虽然出质时登记在股东名册上,但事后私自将该登记予以删改甚至重新制作一份股东名册,将该股份非法转让或者将其重复质押给其他人,就会严重危及到质权人质权的实现。上述问题将牵扯出其他的主要法律问题可能包括:1、因质权人因无法证明股份质押已经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而导致质押合同无效问题。股东名单虽然可以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证实,但股东名册保存于公司,因此即使股份出质已经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但出质人或公司采取修改、删除、另立名册等手段刻意隐瞒出质登记事实,将导致质权人无法证明股份出质已履行法定的记载程序,质权人的合法权益可能遭受损失。2、已质押股份被转让问题。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转让的应履行变更登记手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登记并未在工商部门办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登记也不在证券交易机构办理,因此将已质押股份转让不存在操作上的障碍,事实上这种情况已经大量存在。在股份转让已经支付对价并依法办理登记变更手续后,不论质权人能否证明股份出质已记载股东名册的事实,均会产生质押效力争议和股份转让效力争议,最终损害质权人的利益。3、已出质股份被重复质押问题。由于出质人或公司可以采取修改、删除、另立名册等手段刻意隐瞒出质登记事实,股份出质情况在股东名册上得不到体现,出质人可以将该部分股份重复质押并记载于股东名册,前手质权人的质权无疑将得不到保障。正由于存在上述问题,非上市公司股份质押登记制度有待于改进。

非上市公司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登记

6. 办理上市股权质押应到哪个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属于政府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范畴。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
(二)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
(三)出质股权的数额。
一、法律规定股权质押在哪里办理
1、股权质押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属于政府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范畴。《民法典》规定,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上述规定,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
3、《民法典》规定,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出质人以股权出质,与质权人订立书面质权合同后,质权并不当然设立。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简言之,股权出质登记的直接效力是质权设立。这与动产质权设立的生效要件是不同的,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二、股权质押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股权质押的有效条件是:
1、股权需要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最基本的要素,可转让性;
2、必须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
3、必须办理质押登记,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质押的,质押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其他股权质押的,质押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
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股权质押合同中预设流质条款,是指质权人和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未实现时,出质股权自动转让给质权人。
三、股权的质押登记不做有法律效力吗?
股权质押未办理质押登记没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股权不做质押登记没有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7. 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资料

股权是可以质押的
质押参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下称办法)执行即可。根据《办法》,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应注意下列问题及程序:
出质的股权范围: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通常为上市公司)。
有权登记的单位: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出质的前提条件: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以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出质登记。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备注出质情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质权合同;
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需授权)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解除质押: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申请办理撤销登记。
质押注销或撤消的,均按照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资料

8.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如何登记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腾讯众创空间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4、股权质押合同;
5、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股权质押完放不了款怎么办
1、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2、在办理股权质押时,要搞清楚是否在合法机构办理,具体法律规定是否熟知,如果一切合理合法,手续齐全,只是没有收到贷款,应该查看贷款合同,有无具体放款日期。
3、去办理股权质押贷款机构查询一下,一般都会给出原因,根据问题出现的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4、如果去了黑机构,就要警惕是否上当受骗,并及时报警,找律师帮助解决。
二、股权质押后会有哪些问题
股权质押对股价的影响有:
1、股权质押一般属于利好消息,垃圾股一但股权质押,往往伴随着重大重组,最少也是提高期望值。
2、大股东办理股权质押只是一个必须相关上市公司必须披露的事项而已,并不会对股价会有任何影响,只是一个中性消息。
3、股东方把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做质押,是为自身的融资做担保。仅就该事件本身而言,对股票价格的影响不大。
4、敢去做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都是对于相应的投资方向比较有信心的,所以对于持有方来说是会有一部分机构进来的,
所以对于那支股票反而会有维稳的趋势,但是他们想要退出的时候会有部分波动的。